理论教学环节
周学时:4
学 分:3
教 师:汪本强教授,倪泽强副教授,方小枝副教授,袁宏稳老师
	教学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金融企业会计的基本理论和具体实务,认识和理解金融企业的会计实务流程,掌握金融企业实务操作的有关知识和技能,能够运用金融会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进行具体账务处理和实务操作;培养学生运用财务信息进行管理决策的能力,为以后职业成长奠定基础。
	教学内容:
	以“金融企业业务核算”为中心,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流转及会计核算为重点,证券、保险、投资基金、互联网金融为重要组成部分。课程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理论基础与核算方法,第一章内容;第二部分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核算,包括第二章~第七章;第三部分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核算部分,包括第八章~第十章。
	教学方式和环境要求: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讨论法(√)阅读法(√)探究法(√)基于问题学习法(√)自助法(√)
	环境要求:多媒体教室(√)
	参考资料: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科学出版社,2018.
	[2]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科学出版社,2018.
	[3]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科学出版社,2018.
	[4]许太谊.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应用指南(2018)[M].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18.
	[5]企业会计准则编审委员会.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讲解[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16.
	[6]企业会计准则编审委员会.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讲解[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16.
	[7]孟艳琼.金融企业会计[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8]亚春林.金融企业会计[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14.
	[9]刘东辉.银行会计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实践教学环节
 
模块化教学说明
	模块名称:财务会计
	模块编号:M136012
	模块类型:专业类模块
	适用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投资学
	教学目标: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主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外来机器实务操作技能,具备运用金融会计理论和方法进行金融企业账务处理和实务操作的能力,具备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拓展能力。
	预备知识: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金融市场学
	负责人:汪本强
	负责单位:会计学教研室
	执行学期:7
	周学时:4
	学分:3
	学习总量:70,(理论学时:42,自主学习学时:28)
	考核方式:“N+2”方式
	模块建立/更新时间:2016年2月/2019年12月